2)第八七一章 适逢其会_我成了仁宗之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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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旦此事公之于众,我等内阁受非议·······唉!”

  “且不说世间士林,就说阁老院的责难,恐怕也足够我等应付了。”

  又是一次背锅。王安石都已经习惯了,从早年变法开始,自己就一直替官家背锅,到了执掌朝政,身居内阁首辅,还是得替官家背锅。

  关键是,这锅他脱不开······这感觉不好。

  儒家以仁、恕、诚、孝为核心价值,着重君子的品德修养,强调仁与礼相辅相成,重视五伦与家族伦理,提倡教化和仁政,抨击暴政,力图重建礼乐秩序,移风易俗,保国安民。

  而法家,则提出的方案是要法、术、势兼备,也就是说,既要用严刑峻法,让人们害怕,又要用各种手段,让别人抓不住把柄。关键是要运用权威,让人们服从。

  “所谓礼法,又怎能完全的割裂开论之?”

  “纵观历史,凡强盛之王朝,皆为法礼并用。汉武,唐宗,哪一个不是礼法并行的时代?”

  “官家曾有言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,是法还是礼,自有实践评判。”

  “尊儒和借法家之治,这并不矛盾,也不是截然分开的。”

  还好,如今的内阁,在这点上是一致的,并不拘泥于法家还是儒家,着重于大宋的强盛,着重于治国安邦。

  这是王安石稍微轻松的,最起码内部是统一的。作为国朝的最高决策层,内阁诸位能统一了,就不用担心方略能不能推动的问题。

  至于被人非议,那又怎样?他王安石本来就有虽千万人而独往矣的风骨。

  大宋的强盛,国朝的千秋万代,才是作为内阁该考虑的。谁是谁非,自有后世评说。

  既然内阁暂时没有异议,也就可以开始着手安排各项事宜了。

  ······

  朝廷的监督体制还是有效的,雄州工匠案一直没有判决,而监察衙门的奏报虽然延迟,终归还是来了。

  “官家,雄州衙门没做判决,监察官也暂时未发现雄州知府有贪赃枉法之为。并且,监察官对事件的本身也做了详细的调查。”

  “也是因为知其缘由,监察官不敢擅自做主,才逐级奏报,请监察总衙予以回复。”

  范纯仁很轻松,雄州一案,事发偶然,官家从蛛丝马迹中发现,并非故意安排。但是,在整个事件中,监察官经受住了考验,甚至可以说代表整个监察衙门经受住了考验。

  “雄州陆家,自始至终未向雄州衙门施压,也不曾在衙门走动以求判决。完全是以苦主的身份,依照正常的流程报案······”

  都不傻。至于判决,或者审理,不管是陆家还是雄州府衙,都知道结果不重要。工匠先羁押了,就这样搁下又如何?

  不管最后叛还是不判,这官司就这样放着,羁押此工匠的时间,甚至比实际该判决入狱的年限还要长。

  这时候陆家犯傻才会去催促,而雄州官方,自然也乐意这样糊涂着。没办法,法理、情理都需要顾全······

  基层治理总有基层治理的智慧。拖字诀有时候是很有效的。比如,现在朝廷就开始炒作商业法令了···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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