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三百十四章 我认命就是!_大明星的贴身保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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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一桌,基本是家常小菜。甚至没一个上的了台面的硬菜。

  所以吴越不高兴了,并且完全没有动筷子。

  社会上流层的聚餐,不应该这么寒酸。也不可以这么不讲究。

  这是对客人的不尊重,也是对自己的不礼貌。

  堂堂千亿集团的灵魂人物,做东请客就点这么几个小菜,当谁叫花子呢?

  但此刻,黑寡妇却慢条斯理地吃起来。

  虽然心情并不美妙,但连早饭也没顾得上吃的黑寡妇着实有些饿了。

  唐欢见状,怂恿道:“这蚂蚁上树很开胃。”

  笑了笑,唐欢又道:“我特意让厨房多放了点粗。”

  黑寡妇很给面子,夹了一筷子粉丝,边吃边问:“你一个商界大鳄,就算不请客吃饭,也没必要吃的这么简单吧?”

  “不好吃吗?”唐欢挑着干锅土豆片里的五花肉,津津有味道。“难道这些菜不必鹅肝龙虾好吃?”

  黑寡妇往嘴里送了一口米饭,细细咀嚼道:“都不如猪油炒饭。”

  “有品位。”唐欢竖起大拇指,欣赏道。“两勺猪油,适量食盐,出锅前再撒一把葱花。人间美味,童年回忆啊。”

  黑寡妇笑了。

  这一回,她笑的很真诚。发自内心的微笑。

  她和唐欢一样,是念旧的人。常年经商,奔波于各个饭局。她又岂会喜欢吃所谓的山珍海味?

  家常小炒,乃至于童年的一碗猪油炒饭,都能让她的五脏庙得到极大的满足。

  请客吃饭,在乎的是心意,而不是食材的贵贱。

  吴越太世俗了。

  远不如唐欢有情怀,活得真我。

  前一秒,你还在嫌弃他做东请客的食材太寒酸。

  下一秒,他却反过来嫌你十个亿的项目太小,不值一哂。

  这就是黑寡妇为什么不喜欢吴越,却很欣赏唐欢的原因。

  这个臭名昭著的年轻人,实在比那些金玉其外的二代真实得多,有共鸣得多。

  她宁可将珍藏多年的一血送给唐欢,也不想便宜那就算将来结婚了,也不懂尊重,只看利弊的世俗人。

  有些人懂得爱情。

  但还有些人,不配爱。

  结束了这顿颇为寒酸的午餐之后。黑寡妇终于向唐欢表明来意。

  “三天后,明珠有个慈善晚宴。”黑寡妇抿唇说道。“你过来露个脸,就算完成任务了。”

  唐欢点了一支烟,表情严峻道:“露完脸,还不得再露一下身手?”

  “那是你的自由。”黑寡妇眯眼说道。“你唐老板身手了得,也不怕露吧?”

  唐欢闷哼一声:“我还真当你在吉省那边是发善心呢。原来在这儿等着我。”

  黑寡妇口吻一软,幽幽道:“唐老板要是没空,不参加也没关系。不就是一段不幸的婚姻么。这年头,又有几个女人能获得一段良缘?我认命就是。”

  “——”

  叶知秋,你真的了解这黑寡妇么?

  她这算什么杀人狂魔?

  她根本就是个戏精!

  还是极善于占据道德制高点的狡诈之人。

  也别叫什么黑寡妇了,改叫狐狸精得了!

  第二更。

  上午有点事儿耽搁了进程,才写了2章。稍后继续更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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