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六十一章 阿富汗(一)_巴比伦帝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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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称霸的目的。

  对此,伏拉米尔是举双手赞成的,现在,他终于进入了阿富汗,开始了苏联帝国的再一次扩张。

  此时,在山地的一个隐蔽的角落里,奥萨玛・本・穆罕默德・本・阿瓦德・本・**,正在用一架从苏军手里缴获的望远镜,看着远处慢慢过来的车队。

  他的后面,是十几个兄弟,他的伊斯兰圣战组织成员。

  奥萨玛・本・穆罕默德・本・阿瓦德・本・**,有着丰富而传奇的一生,他1957年3月10曰,出生于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一个建筑业富商的家庭,家中排行17。1974年,与纳伊瓦・加尼姆结婚。1976年,长子阿卜杜拉出生。1976年到1979年,就学于阿卜杜勒・阿齐兹国王大学,但是,在79年苏联悍然入侵了阿富汗之后,二十多岁的青年终于热血奋张,他带着一群和他一样有着相同信仰的年轻人,来到了阿富汗,开始了反抗苏联红军侵略的过程。

  而在后世上,他愤怒于沙特阿拉伯开放基地,欢迎美军的进驻,认为这违反了伊斯兰教义,开始了反抗西方的战斗。

  当然现在的奥萨玛,只有一个心思,帮助伊斯兰兄弟,打跑苏联侵略者!

  “前方安全。”空中的直升机搜索了两遍,也没有发现藏在山里的奥萨玛等人,他们开始接着向前搜索,车队则继续前进。

  机会来了!

  奥萨玛拿起手中的地雷引爆装置,狠狠地按了下去。

  毫无缘由地,突然,四处响起了剧烈的爆炸声,顿时,几辆在最前方的卡车,已经被炸飞了天。

  阿富汗游击队!伏拉米尔心中一惊,立刻命令后面的两个班的士兵,交替掩护,搜索周围的山林。

  同时,卡车上的高射炮也警惕地巡视四周,随时都会用那23毫米的高射炮弹,将敌人炸成几截。

  “干掉他们的艹作手,注意,打一枪换一个地方,三枪之后,立刻撤退。”奥萨玛说道。

  现在的距离,有快五百米了,他们用自己手中那老式的李恩斯菲尔德步枪,能够干掉对方吗?这种步枪虽然不是自动火力,射速慢,但是射击的距离远,曾经被改装为狙击步枪使用,在阿富汗这种山区峡谷地形,这种枪反而有了很大的优点。

  奥萨玛知道,现在他们的作用,就是不停地迟滞对方的行动,让对方的补给不通畅,而不是和敌人拼命。

  苏军有十几万人,装备精良,要是硬拼,绝对是拼不过的。

  奥萨玛最喜欢的,就是搞这种袭击和搔扰,只有先保存好了自己,才能消灭敌人。

  只是,他手下的人可不是这么认为,尤其是那几个解放阿富汗伊斯兰联盟组织来协助他的人员,那几个人,提着更加常见的ak-47突击步枪。

  阿富汗有3000多个部族,长期以来,这些部族是互不统属的,中央政斧也难以驾驭部族首领。阿富汗这个国家,其实非常难以管理。而苏军入侵后,各个穆斯林组织和部族武装虽然政治色彩不一,但为了抗击共同的敌人,他们逐步联合起来了。1980年3月之后,3个穆斯林组织的武装便成立了“解放阿富汗伊斯兰联盟”。

  奥萨玛来到阿富汗之后,便联系了这个联盟,现在,就是他们的第一次战斗,伏击苏军的后勤补给车辆。

  ps:感谢梦x重生的打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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